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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入會資格及辦法
設籍在台北市的清運業者,申請清除許可證(展延)加入台北市公會
→ 如擬申請加入台北市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商業同業公會時,要求內容如下:
(一)公司變更事項登記(營業)項目要有以下商業代碼:
J101030 廢棄物清除業
J101040 廢棄物處理業
J101120 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業
(二)入會應填寫入會申請書。
(三)清除許可依其『新辦』或者『展延』分述如下:
a. 展延者:
其許可證字號、許可證期限、清運許可量等資料應填寫齊全, 核發證機關欄位應寫:臺北市政府
b. 許可證新申請者:
其許可證字號、許可證期限、清運許可量等資料空白, 核發證機關欄位寫:臺北市政府
(四)以上填寫後,業務項目欄位請填寫:
J101030 廢棄物清除業
J101040 廢棄物處理業
或有此項目商業代碼時亦可填入『J101120 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業』
(五)最後於申請書負責人欄位處蓋公司大小章
公會作業部分:
→ 清運業者提出的入會申請書完整文件後:
a. 公會於申請書上審查結果欄位填寫是否同意入會申請。
b. 於會員證號碼中填入核准後之會員證編號。
c. 並於其欄位用印公會圖記及理事長職章印章(佐證已確實入會資格)。
d. 連同會員證書提供會員。
提醒清運業者以下資訊:
※申請表和備註說明和公會證書,3 項資料全部要佐附給環保局清除許 可證承辦人員審查。
樣式如下: